日期:2023-12-02 08:55:54人气:19
根据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》第四十八条规定: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。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。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。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,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。以下是对其的介绍:更新指标不能延期:指标到期当天能否办理过户,车管所业务需预约,请咨询车管所。指标和车牌没有关系:根据细则第三十条: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、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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